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我們都知道發(fā)生交通事故之后,是需要對雙方的責任進行認定的,會出具事故認定書,那么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起訴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起訴嗎?
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能起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給予了明確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由此可見,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不是行政行為,所以不能申請行政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二、不服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救濟途徑
按照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當事人對相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自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即申請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jīng)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fā)生的事故。
當前,事故責任認定書只是作為一種證據(jù)來使用的,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可就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的責任比例提出異議,但當事人應對此承擔舉證責任,因此,事故當事人在事故發(fā)生后,應及時保留相關的證據(jù),比如對事故現(xiàn)場進行拍照,注意事故現(xiàn)場附近是否有攝像探頭等等,以便在訴訟中及時提供證據(jù)或申請法院調取錄像,必要時,可申請對事故發(fā)生原因和痕跡進行鑒定。但由于法官并非專業(yè)的事故處理人員,若當事人不能提供充分的證據(jù)證明,法官是不會輕易否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效力的。
三、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不簽字嗎
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不簽字,但是不簽字只是不適用調解,道路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從上面的文章我們可以了解到,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對此提起訴訟是合法行為,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法院是會受理的。以上便是小編為您帶來關于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起訴嗎的相關知識,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