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故意傷害他人的,屬于違法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還會構成犯罪。那么,未成年人故意傷害他人應當如何認定和判刑呢?接下來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廣西一12歲男孩用剪刀捅死父親,未成年故意傷人怎么判?
一、廣西一12歲男孩用剪刀捅死父親,未成年故意傷人怎么判?
1月18日中午,寧明縣亭亮派出所接到亭亮鎮(zhèn)某村村民何某配的報警電話,稱她12歲的兒子何某興,于1月16日下午在家里用剪刀捅傷了父親何某保,何某保經搶救無效后死亡,已于1月18日上午9時下葬。
接到報警后,亭亮派出所將嫌疑人何某興抓獲,經初步審訊,2022年1月16日下午,嫌疑人父親何某保跟兒子何某興索要手機,不給其帶去學校,何某興上樓拿手機到一樓給父親時,趁勢持剪刀捅向父親何某保耳朵下頸部部位,何某保被送往衛(wèi)生院搶救無效死亡,隨后家屬于1月18日上午9時在沒有報警的情況下私自將尸體埋葬。
經初步調查,死者因左側頸動脈出血經搶救無效而死,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二、未成年故意傷人怎么判?
構成故意傷害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未成年人犯故意傷害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未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傷人的,不構成犯罪。
三、相關法律條文
《刑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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