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可能建造一種既不刻意追求象征意義又不刻意追求視覺需求的建筑呢?”在當下中國各大城市大興土木,急欲通過以廣泛建造造型奇特、體量巨大的所謂“地標性建筑”的形式來表現(xiàn)城市發(fā)展,彰顯政績和張揚財富之時,日本建筑界的領軍人物隈研吾的力作《負建筑》卻提出這樣的詰問。《負建筑》建立在對建筑物能源消耗、環(huán)境保護和視覺美學等諸多問題的關注基礎之上,表達了隈研吾對于建筑與人、建筑與自然之間深層次的審問與思考。本文試圖通過對《負建筑》的研讀與解折,來探討地標性建筑的真正內涵。
一、地標性建筑的內涵
通常而言,地標性建筑應具有以下其一特征:
1、具有特殊功能,例如,具有特殊軍事意義的目標或是一個戰(zhàn)略性的要塞;
2、由國家或世界公認的著名建筑師設計;
3、在城市或區(qū)域特殊的地段、關鍵性的節(jié)點或比較有爭議性、敏感性的地區(qū);
4、有重大的歷史事件或與一些特定的歷史性人物有關聯(lián),成為一種紀念性的標志性建筑;
5、與一些重大偶發(fā)事件有關聯(lián)。日本建筑大師黑川紀章曾說“地標建筑的意義在于,它是可以與人們心靈共鳴、標注人們記憶中的建筑。”地標建筑作為城市中的建筑主角,除了外形具有視覺效果,建筑本身還應具有文化內涵并包括城市發(fā)展的歷史文脈。同時,城市地標性建筑也應該具時代精神,城市地標建筑與普通建筑的不同之處就在于,地標應作為城市中的建筑主角?,F(xiàn)代的地標更肩負著時代意義,一個城市的地標不在于它的高度,而在于能否在身處的環(huán)境中顯示出獨特的氣質。那些由特定歷史文化積淀而成了真正的標志性建筑,就是因為其作為特定的文化精神的載體而存在。
對一座建筑來說,要成為城市標志,不僅僅是個視覺形象的問題。它更應能夠提升城市的建筑文化水平,使城市居民產生了自豪感與歸屬感。同時,地標性建筑應該能夠拉動城市的固定資產投資與后期商業(yè)運營的發(fā)展,整合配置產業(yè)資源,聚集金融、電子、人流、信息等社會資源,在區(qū)域周邊衍生出一系列的配套產業(yè)需求,可擴大消費,安置人員就業(yè),從而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整體上促進城市或區(qū)域的經濟增長。長遠而言,地標性建筑應能在人們長久的日常生活中潛移默化地對其產生價值認同感,人、建筑與環(huán)境三者之間應該能夠產生互動與激勵,形成良性的強力循環(huán),蘊育場所精神,產生依賴情感,最后催生地標的誕生。換句話說,真正支撐地標性建筑的是時代活力與其精神文化內涵,正是這種內涵通過各種形式表達出來的影響力,才真正形成了地標的知名度與凝聚力。因此,能否作為標志性建筑,本身并不在于建筑到底有多少高度、多大體積、多少投資這樣簡單的數(shù)字,而在于建筑在城市發(fā)展中所起到的效應。最新、最高、最現(xiàn)代并不能作為“標志性建筑”的標志,盲目追求效果,胡亂建造的“標志性建筑”,最終只能失去其真正的“標志功能”。
二、建筑物與人的關系
隈研吾在其《負建筑》中指出:“我們的欲望讓我們把建筑物從周圍環(huán)境中分割出來,我們忘記了建筑的本意是讓我們容身,讓我們居住地更舒服,而一味地將建筑當成‘物’,在其身上畫滿了各種符號,直至將我們自身淹沒。”建筑物與人的關系是互為作用的。一方面,建筑是人創(chuàng)造的,人對建筑物的興建、維護起著決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建筑的發(fā)展又不斷地反作用于人本身,對人和周圍的環(huán)境進行著改造。人對于建筑物的決定作用是顯性和具體的,但建筑物對人的影響卻是隱蔽而深遠的。建筑物所體現(xiàn)出來的審美趣味、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等等都是能動的東西,在不同建筑物的審美趣味和價值觀的影響下,人們會產生不同的需要、不同的思維方式和不同的追求??梢哉f,一個民族的共同建筑文化不僅表現(xiàn)該民族的共同心理,也創(chuàng)造了該民族的共同心理。時下,我國各大城市興建地標性建筑的熱潮如火如荼:這些龐然大物要么在建筑的高度和建筑規(guī)模上互相攀比,爭當世界第一;要么造型奇特,用不合理的結構來獲得“視覺沖擊”。其結果是單純使用高技術、昂貴材料,耗費幾倍于合理建筑的能耗,動輒花費十幾億、幾十億的建筑成本。更重要的是其建筑效率低,隱患堪憂。建筑物最大的忌諱是大懸挑、高重心、偏斜扭轉。而恰恰就是這些,在當今中國城市大行其道。美國城市建筑學家劉易斯·芒福德說:“城市是文化的容器。”中國建筑界時下的精神狀況可以說是當今中國社會精神狀況的一個反映。他認為,中國的標志性建筑要做的,不應該純粹追求高技術、新科技;更不應一味地爭當?shù)谝唬欢鴳撘罁?jù)當?shù)禺敃r的經濟、技術、文化背景、現(xiàn)實需要來設計建筑。尤其是落后地區(qū),那里需要的并不一定是最尖端的技術,而是最適宜的技術。另外,不管是設計師還是政府的策劃者、決策者都應考慮到建筑的責任和精神。建筑應該以振興社會為己任,它不是設計師為了獲得自由創(chuàng)作快感的作品,更不是權貴彰顯個人政績的象征物。
三、建筑物與自然、環(huán)境之間的關系
從長城下的“竹屋”到上海中泰照明辦公大樓,從蜿蜒巍峨的八達嶺到擁擠繁華的大都市,隈研吾的建筑不斷隨著環(huán)境特征的變化而轉變建筑形態(tài)。“建筑多少都是對自然的破壞,而我所要做的,就是把這種破壞程度降到最小。”隈研吾如是說。而日本著名建筑師六角鬼丈則談到,“針對不同的題目、不同的環(huán)境,我會想不同的辦法來解決,回到設計的原點想問題會容易些,建筑師本來所要解決的就是自然和人的關系問題。”對于建筑物與自然、與環(huán)境之間的關系已受到了越來越多建筑師的關注,但中國的現(xiàn)實現(xiàn)況是令人擔憂的:改革開放以來,由于中國城市數(shù)量和規(guī)模的擴張,從1996年到2005年,我國的耕地面積凈減少1.2億畝,約占耕地總量的6.6%。截至去年底,我國耕地面積為18.31億畝,人均1.4億畝,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約相當于美國的1/8、印度的1/2.“天人合一”是我國傳統(tǒng)哲學占主導地位的命題,它體現(xiàn)了人與自然和諧的理念。按照“天人合一”的哲學思想體系,人與自然不是對立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不是與自然對抗的力量??鬃诱f“夫山,草木生焉,鳥獸蕃焉,財用殖焉,出云雨以通乎天地之間,陰陽和合,雨露之澤,萬物以成,百姓以食,此仁者之樂山者也。”孔子的這一席話,形象地概括了山川河流在地球生物圈中作為生命的介質和載體周而復始生生不息運行的規(guī)律。
“建筑”的英文原意乃是“收容”,建筑的本源是收容人,讓人安身立命。那么,處于天地間的建筑物應是地球生物圈這一有機整體中能與自然進行物質循環(huán)的一個組成系統(tǒng),它應該是自然的一部分,它應該是與環(huán)境和諧共生的。建筑大師賴特說,“建筑應生于土地,沐于陽光。”其作品流水山莊(fallingwater)(如圖),建于半山的溪澗之上,上有濃蔭遮蔽,下有流水過戶,建筑融于自然之中,成為自然的一部分。反觀時下在中國各大城市大行其道的標志性建筑,突兀于大地之上,能耗大,污染重,浮躁、喧囂、虛榮、奢侈,對于形式的過分追求使其早已遠離了建筑的本質。相信,一個好的建筑,不僅僅是一個形式富有美感,材料、技術新穎的建筑。一個好的建筑更需要從社會學、人類學、環(huán)境學、生態(tài)學等方面去研究、規(guī)劃、建設,那才是人類能獲得安身、安心的幸福棲居之所。
隈研吾的《負建筑》是一本并不止于談建筑的著作,而“建筑”本身也不僅僅是“建筑”。在當下全球越來越嚴重的能源危機、資源枯竭,生態(tài)環(huán)境污染日益嚴重之時,我們賴以生存的地球早已傷痕累累,不堪重負。面對城市面貌日新月異的變化和一座座地標性建筑的建成,我們在驚嘆和喝彩的同時,更希望能對地標建筑有些理性、務實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