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人在過世之前都會將自己的財產進行分割或者立遺囑,很多繼承人會選擇將遺囑進行公證。那么申請遺囑公證應提供的材料?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申請遺囑公證應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為境內的,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境外的,應提供護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證件;
立遺囑涉及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存款證明、股權證明等);
立遺囑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及相關的婚姻狀況證明;
立遺囑人若已寫好遺囑(草本)的,也可提供。遺囑中指定遺囑執(zhí)行人的,應提交執(zhí)行人的身份證明。
(一)公證遺囑的具體內容
1、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2、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shù)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
4、有遺囑執(zhí)行人的,應當寫明執(zhí)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5、遺囑制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遺囑中一般不得包括與處分財產及處理死亡后事宜無關的其他內容。
二、遺囑公證的程序
(一)申請: 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
(二)受理:對于屬于本公證處管轄,并符合前條規(guī)定的申請,公證處應當受理。
(三)審查:公證處應當按照《公證程序規(guī)則》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進行審查,并著重審查遺囑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無受脅迫或者受欺騙等情況。
(四)出具公證書:公證遺囑生效后,與繼承權益相關的人員有確鑿證據(jù)證明公證遺囑部分違法的,公證處應當予以調查核實;經(jīng)調查核實,公證遺囑部分內容確屬違法的,公證處應當撤銷對公證遺囑中違法部分的公證證明。
三、辦理遺囑公證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根據(jù)《遺囑公證細則》第十七條規(guī)定,對于符合下列條件的,公證處應當出具公證書:
(一)遺囑人身份屬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遺囑人意思表示真實;
(三)遺囑人證明或者保證所處分的財產是其個人財產;
(四)遺囑內容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內容完備,文字表述準確,簽名、制作日期齊全;
(五)辦證程序符合規(guī)定。 不符合前款規(guī)定條件的,應當拒絕公證。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申請遺囑公證應提供的材料的相關知識,綜上所述,進行遺囑公證時需要申請人親自前往當?shù)氐墓C機關進行辦理,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yè)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