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主軸明顯的樹種,修剪時應注意保護中央領導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長。原中央領導枝受損、折斷,應利用頂端側枝重新培養(yǎng)新的領導枝。
應逐年調整樹干與樹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樹齡和品種的林地,分枝點高度應基本一致。位于林地邊緣的樹木分枝點可稍低于林內樹木。
針葉樹應剪除基部垂地枝條,隨樹木生長可根據需要逐步提高分枝點,并保護主尖直立向上生長。
銀杏修剪只能疏枝,不準短截。對輪生枝可分階段疏除。
行道樹中喬木的修剪,除應按以上要求操作外,還應注意以下規(guī)定:
a) 行道樹的樹型和分枝點高度應基本一致,分枝點高度最低標準為2.8m。郊區(qū)可適當提高。
b) 樹木與架空線有矛盾時,應修剪樹枝,使其與架空線保持安全距離。
c) 在交通路口30m范圍內的樹冠不能遮擋交通信號燈。
d) 路燈和變壓設備附近的樹枝應與其保留出足夠的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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